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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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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

   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直接领导的职能部门。党委组织部职责如下:

    一、按照上级组织学校党委的要求,完成落实各项党内教育活动和专项工作,拟订全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,为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。

    二、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组织建设。指导各党总支(党委、直属党支部)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做好换届选举、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等工作。做好党内总结、推优、表彰工作。做好党总支(党委、直属党支部)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核工作。

    三、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。在校党委部署下,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、任用及教育与管理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;负责领导干部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人群因私出入境管理;负责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查等工作。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工作。负责向校外推荐、输送干部等工作。做好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。指导中层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。

    四、负责组织发展工作。负责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;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,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“党员信息管理系统”管理维护,以及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数据统计年报党刊征订及发放工作。做好大学生村官推荐等工作。

    五、负责党校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。负责落实上级组织安排的干部培训进修计划;制订校内党校培训计划,党员、干部、基层党务干部、后备干部、优秀骨干等开展培训。

    六、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按上级党建工作部署和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负责组织开展党建立项研究和专题调研工作。

    七、做好相关人才工作。做好省、市优秀专家推荐评审报送工作优秀专家的学习培训和体检工作。做好高层次人才挂职锻炼工作。完成党委交办的人才工作。

    八、负责教工出国、出境、学习进修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;做好党员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;协助做好关工委、老教授协会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相关工作。负责相关党内外调接待工作。

    九、会有关部门做好省、市、区党委、人大、政协换届中的有关推荐考察工作。

    十、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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